关于评选2018年度南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2018年,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建设,紧密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不断增强,为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作用,引领广大教职工学先进、赶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推动工会工作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18年度南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现将评选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精神和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2.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积极承担任务,工作勤奋,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和基层工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中取得较好成绩。
3.重视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善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作风正派,办事热心、公道,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工作中创新意识强,有点子、有办法、有新意、有效果。
5.入会时间一年以上。
二、学院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评选工作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由院分工会具体实施;
2.我院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可推荐1名南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
3.采用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自荐材料请于2018年12月26日下午5:00前报至院分工会李百胜主席处;
4.院党总支和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评审,推荐1人报校工会。
公共卫生学院分工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