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选派教师支持杏林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9-03-07 访问次数:345

按照《选派教师支持杏林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通大人[2019]8)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选派教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各专任教师岗位和实验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可报名申请;管理岗位上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申请。

二、选派程序及日程安排

1. 个人申请(318~22日)

符合选派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南通大学选派赴杏林学院工作教师申请表》(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交学院办公室。

2. 学院推荐(325~44日)

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确定选派人员名单,填写《选派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至人事处。

3. 学校审核(48~419日)

学校根据杏林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结合申请人员实际情况,与杏林学院协商讨论并确定选派人员名单。

4. 签署协议(422~430日)

学校、杏林学院、选派教师及原工作单位签署选派协议。

5. 到岗报到(2019630日前)

人事处根据协议签署情况,开具选派报到函,选派教师持报到函前往杏林学院报到。

三、相关工作要求

1. 为稳妥推进此项工作,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广泛、深入宣传学校优惠政策,鼓励有志于杏林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教师,积极报名支持杏林学院师资队伍建设。

2. 学院44日(周四)前将《南通大学选派赴杏林学院工作教师申请表》(附件1)、《选派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2)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处人事科(6号楼225办公室)。并请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rsk@ntu.edu.cn

 

附件:附件1南通大学选派赴杏林学院工作教师申请表.docx附件2选派教师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