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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南通大学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2-27 访问次数:1686

各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贯彻落实校第次党代会精神,加速推进8050计划”实施,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化全省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政策依据

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工作将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下开展。

专业技术评条件依据《南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通大人〔201815号)、《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和评聘工作暂行办法》(通大〔2012〕13号)等文件。学校鼓励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学科层次,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的原则,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工作业绩条件。

二、有关政策说明

)关于申报对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及附属医院兼职专业技术人员。

)关于时间界定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学位、论文论著公开发表、科研成果、境外研修经历等取得的时间均截至2018年1231日。

)关于奖项

1.教职工任职南通大学期间,以其他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南通大学为合作单位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项可作为相应工作业绩

2.护理学科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副教授(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奖项”要求参照人文社科类相应要求。

)关于近三年引进人才起始时间界定

近三年引进人才起始时间的界定,原则上以其正式报到时间为起点。已获得“三证”(报到证、学历证、学位证)并办理了提前上班手续的,可以提前上班时间为起点。

)关于从事教师技能(学科教学、班级管理)教学工作教师的认定

“从事教师技能(学科教学、班级管理)教学工作的教师”的申报者,须经教务处认定。

)关于附属医院兼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1.直属附属医院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视同本校专任教师。

2.非直属附属医院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备相应级别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8周岁以下申报者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

3.附属医院兼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时数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理论课授课时数;本科生(含留学生)见习课授课时数;研究生(含留学生)导师指导研究生课时数;本科实习生(含留学生)导师实习带教课时数;专硕规培生导师带教课时数;四年级临床教学班本科生导师补贴课时数;临床技能竞赛集训教官补贴课时数等。以上教学课时内容限指申报人承担的南通大学教学任务,指导进修生、非专硕规培生和担任非专硕规培生导师等工作暂不纳入计算教学课时的内容。

4.非直属附属医院兼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2019年、2020年暂不要求业绩具有南通大学知识产权;2021年,须至少一件业绩具有南通大学知识产权,之后逐年增加一件具有南通大学知识产权的业绩,直至所有业绩均具有南通大学知识产权

)关于服务期合同的签订

我校在职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时须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合同。

三、材料审核要求

各部门审核经办人须对申报表所填内容及相关材料据实审核(审核时均用红色水笔标注审核结果),并签名、盖章。

1.申报人员的论文。申报人员填写《论文查证申请表》,由二级单位统一委托图书馆进行论文查证。会议论文仅能列入“参加学术交流情况”,不作为基本科研业绩中论文的统计。

2.申报人员的教学或科研项目。已结题的项目须提供完整的项目结项证明材料(如项目验收书等,须有项目主管部门的盖章);在研项目须提供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项目申报的证明材料(如计划任务书、项目立项书等;如是项目参与人员,须提供项目组成员的签字页)。如申报人员参加的教学或科研项目为外单位的,须提供上述材料,并加盖该单位的科研主管部门公章。

3.申报人员独立或参与制订的管理工作文件等,须提供正式发文的文件签发单复印件,并加盖文件存档部门公章。

 

通大人〔2019〕5号附件.doc

通大人【2018】15号.pdf

通大人〔2018〕15号附件.xls

 

 

 

                     南通大学

                      201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