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2019年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10浏览次数:829

各学院(系、室、所):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现将开展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我校申报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3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各学院(系、室、所)推荐个人指标分类别均不超过2名,团队指标不超过1个。


二、选拔要求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团队人数5人左右。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三、限报要求


(一)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


(二)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三)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程序、支持方式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见附件5)执行。


四、材料报送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三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白色封面胶装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3.各推荐人选(团队为带头人)需提供近五年内的代表性专著、论文、教材等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考核和推荐工作,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学院公章确认属实。并于2018年12月26日前将以上材料送人事处人才工作科(主校区逸夫楼6-221),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范宏宇,联系电话:85012806,以上表格均需发送电子档至rck@ntu.edu.cn


附件:


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4.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5.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docx





人事处


2018年12月10日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或者团队,在12月2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谢谢大家!

联系电话:85012900


公共卫生学院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