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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度南通大学教师学校公派出国(境)研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公共卫生学院 日期:2017-11-21 访问次数:97

各学院(系、室、所):

根据《南通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通大〔2015〕40号)精神,现就2017年度我校教师学校公派出国(境)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包含人才租赁人员)且近2年内未曾出国(境)研修。

二、研修方式及访学期限

(一)带题研修: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在项目合同期内。访学期限为6 - 12个月。

(二)访问学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业绩突出,近3年主持过市(厅)级教学、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前三名)。访学期限为3 - 12个月。

(三)团队研修:团队是指根据《南通大学教师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组建并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过的教学和科研团队。团队负责人须有国家级在研课题。研修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三、申报条件

(一)已取得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且研修单位为世界前200强或所在学科排名世界前100位的高校;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附件1)公布的排名为参照。学科排名具体标准参照最新的QS学科排名。

(二)有较好的外语基础,须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或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同等条件下分数高者优先。

(三)2014年起申报过国家公派或省公派项目未入围者优先。

(四)录取人员须于前2018年12月31日前派出完毕。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团队)填写《南通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申请表(个人)》(附件2)、《南通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附件3),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学院(系、室、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出的研修方向和研修任务进行审核和论证。

(三)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系、室、所)研修计划和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按相应程序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派出。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南通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申请表(个人)》、《南通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纸质版一式1 份,A4纸双面打印,左上角回形针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1份。

(二)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3)推荐人选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4)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5)研修学校世界排名证明材料(《泰晤士高等教育》学校排名截图)或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

附件材料须所在学院(系、室、所)指派专人审核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所在学院(系、室、所)报送《南通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须注明推荐顺序,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四)所有申报材料涉及的近三年是指2014年1月1日至今。

(五)相关材料于2017年12月15日(周五)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材料发送至szk@ntu.edu.cn

联系人:陈于 联系电话:85012083


附件:

附件1:2016-2017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xls

附件2:南通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申请表(个人).doc

附件3:南通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doc

附件4:南通大学教师国(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公共卫生学院

2017年11月21日


人事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