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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学习制度

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6-09-14 访问次数:117

 1、为了提高院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水平,根据院党委部署,成立中心学习组。
 2、中心学习组成员为总支正、副书记,学院正、副院长及总支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党务秘书,秘书为记录员。
 3、中心学习组的学习时间根据校党委部署及本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每次2小时。
 4、中心组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原著,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国家、政府的有关文件、法律、法规。
 〈3〉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校党委及行政的有关文件、规定。
 〈4〉校党委布置的其他学习内容。
 5、每学期初制定学习计划,学期末对学习情况小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