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联系群众及责任区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4浏览次数:1008

 1、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1-2名党外群众为联系对象。
 2、联系群众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的思想情况,听取他们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心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3、每个有联系任务的党员,每月应向支部(或小组)汇报一次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4、党支部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及工作能力划分党员责任区。党员责任区可为某一教研室或某一项工作,具体分工视实际情况而定。
 5、党员责任区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责任区内的贯彻、执行;了解责任区内师生的思想情况,督促政治学习及政治活动的开展;了解责任区内师生的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等工作任务的开展情况;协调责任区内人际关系,调解矛盾,增进团结。
 6、党员应每月向支部汇报一次责任区的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7、党组织应把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党员责任区的工作情况作为对党员考核及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