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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系统管理员 日期:2020-10-26 访问次数:376

为了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让他们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方面尽快得到提高,以适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经教研室主任会议和学院办公会议研究,作出以下规定:
 1、青年教师进入教研室或实验室后实行导师制培养,由教研室或实验室统一安排资深教师担任培养导师。
 2、导师与青年教师一起制订近二年的培养计划,就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学能力、实验技能和外语水平等方面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3、青年教师第一年原则上应参与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系统地听资深教师的讲课,并学习本学科的相关课程,带部分实验教学课,参加对学生的辅导答疑。
 4、青年教师在正式上课前,应由导师指导备课,并先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上课。
 5、青年教师应积极参加有关教育学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尽快通过普通话测试。
 6、青年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学术讨论,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7、青年教师应努力提高学历层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订自己的奋斗目标。
 8、青年教师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注重师德培养,虚心向老教师学习严谨、认真、务实的作风,学习尊师爱生和诲人不倦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