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首页  教育教学  教学管理

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细则

系统管理员 日期:2020-10-26 访问次数:621

为适应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南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修订)》有关内容精神,结合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实际情况,学院组织各教研室讨论研究,对原《公共卫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并经学院教学委员会批准,于公布之日实行,原《公共卫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试行)》从即日起停止使用。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1、通过查阅资料、专题讲座或培训了解预防医学最新研究动态;
 2、掌握文献检索、课题设计、课题调查、实验检测、资料统计分析等一系列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法;
 3、结合相关科研课题进行职业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检验学等专题实验及现场调查研究,熟悉预防医学现场调查的要点及质量控制方法;
 4、掌握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基本原理和方法;
 5、参与各学系相关课题的科研工作及相关学术活动,提高科研工作能力;
 6、熟悉有关统计分析软件的应用,医学研究数据的管理与分析;
 7、通过毕业实习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写出毕业设计一篇并参加答辩。
 二、选题与经费来源
 l、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要紧密结合比较前沿的科研课题、本专业范围内的做实际题目,达到对学生综合训练的目的。
 2、要求做到一人一题,两人以上合做一个课题时,必须分别给出课题的附加题目,并分别列出不同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申报。申报时间,一般在第9学期下半学期(15周-18周)。在第10学期开学初下达给学生,学生选题实行“双向选择”和“调剂分配”相结合的原则,第10学期第6周开始进行毕业设计研究。
 4、课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选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动时,必须在课题更改前两周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专业教研室及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5、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来源主要有两个部分:其一,学校按相关标准根据学生人数将经费划拨到学院,指导老师按实际支出费用在学院限额报支;其二,超出学校标准部分的经费,指导老师从自己的科研经费情况予以适当支持或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
 三、组织领导与管理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
 1、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细则)及评分标准。
 2、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
 3、负责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审定工作,组织审查全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任务书。
 4、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5、组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6、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审查、复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情况。
 7、负责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8、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工作,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典型事例,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此表和书面总结于毕业设计结束后两周内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9、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工作。
 (一)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或具备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要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立题卡,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表》。要认真指导学生工作(每周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3学时),作好指导纪录。
 3、需要在校外其它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联合参加指导工作,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1)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讲清课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介绍与选题有关的科研动态及参考文献和书目,指导学生系统查阅参考资料,帮助学生掌握文献检索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学生作好文献索引目录,撰写文献综述;审阅学生的社会调查设计方案,指导学生拟定论文写作提纲。
 (2)指导教师应在撰写论文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循循善诱,一丝不苟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引导学生分析问题,认真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刻苦钻研、踏实严谨的优良作风。
 (3)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要进行个别指导,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及时调整与完善研究计划,以确保论文质量。
 (4)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一起,充分讨论论文的修改定稿工作。在论文格式、文字表述、标点符号、年代应用、中外文摘要、参考资料的附录和注释等方面,都应符合正式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规范要求。
 (5)指导教师对学生写好的毕业论文应仔细审阅,认真写出评语初稿,作出恰当评价,提出优点和不足,提出评分意见。
 (二)课题组学生
 1、学生必须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学分超过(含)15个学分或未取得学分的课程门数超过(含)5门的不具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2、课题组同学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工作,服从指导老师安排。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拷贝别人的工作内容,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毕业设计(论文)研究期间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有事请假必须得到指导老师同意后再按学校相关规定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5、在实验室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研究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6、从事现场调查等研究必须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擅自将调查数据、结果等资料外传或透露。
 7、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按规定要求装订好交指导教师。凡涉及到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业利益的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如需发表,必须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推荐、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批准。
 四、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查看学生的调研报告、文献阅读及外文资料翻译、方案分析报告、有关试验数据与样本采集、设计草图或论文纲要等,对不合要求的课题组或学生给予警告,并帮助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纠正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检查方式
 (1)学生自查,填写《自查表》,指导教师审核签字;
 (2)院组织中期检查,随机检查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学生,重点检查不少于十分之一的学生,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3、检查时间:第10-12周
 五、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院答辩委员会负责。院答辩委员会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组织领导各专业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下设毕业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至少要有3人组成。
 2、答辩时间:一般在第十学期的16-17周。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答辩前一周提出答辩申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1)课题指导老师根据课题组每位同学的出勤情况、工作能力、协作精神、科学作风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写出评语并打分,成绩合格;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应由评阅教师详细评阅,成绩合格;
 4、答辩时由答辩人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时间为10-15分钟。
 5、答辩小组向答辩人提问,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问题进行质询,考核学生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和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设计和计算方法、实验和测试方法,时间为10-15分钟。
 6、答辩小组评定答辩成绩和写出评语,交答辩委员会审定。
 7、对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和不及格的学生,学院组织进行公开答辩,且须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参与答辩和成绩评定。
 六、成绩评定
 院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面的分数(评分比例为指导教师占40%,评阅教师占40%,答辩小组占20%)和评语,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进行核定,参加公开答辩学生的总成绩由院答辩委员会综合两次答辩的成绩进行评定;总成绩折算成五级记分(优秀:100~90;良好:89~80;中等:79~70;及格:69~60;不及格:59以下);获“优秀”的比例控制在10%~15%以内。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做,及格后准予毕业,否则作结业处理。
 七、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按《南通大学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其他参照学校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