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100400)
为了加快培养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提高医学专业中青年业务骨干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决定在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开设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下设5个二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检验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现将招生事宜及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欢迎报名。
一、报名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对于不满足学位及工作年限要求者,允许申请课程学习。
二、课程学习
1.经我校审查合格,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费注册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所学课程及所修学分按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
2.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由学校组织。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4.学习形式与年限:非脱产,采用双休日集中上课和短期集中上课相结合的方式;学制2年。
三、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一年内提出学位申请。
2.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4.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费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1、学费:课程学习阶段,6000元/年/生,代办费800元/生;学位论文阶段12000元。
2.学员学习期间的学费、书籍代办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学习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回。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申请者通过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报名。
网址:http://yjs.ntu.edu.cn/,点击页面中的“同等学力课程学习报名”;
时间:2015年6月18日—7月6日。
2.现场确认报名信息:2015年7月7日到公共卫生学院确认信息并交费(统一用银联卡刷卡交费)。确认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推荐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②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现场确认者,请与学院联系。
现场确认地点:南通大学主校区(啬园路9号)纺织化工楼(15号楼)C1229室。
联系电话:85012900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