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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19-06-11 访问次数:504

南通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2013年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前身是南通医学院卫生学教研室,19868月成立南通医学院卫生系,20045月合并组建南通大学后,成立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院2003年获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2011年获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是南通大学博士学位培育学科;2019年学院继续接受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

一、基本原则

学院以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专任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名额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卫生检验)

60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三、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

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学校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同等学力课程学习报名系统”http://yjsgl.ntu.edu.cn/kcb/login.aspx 进行注册报名。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完善信息并提交。

2.报名时间:2019612-627日。

3.现场确认报名信息:201974-75日(9:00-11:0014:00-16:00),到南通大学啬园校区15号楼(纺化楼)C1233办公室确认信息。确认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推荐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现场确认者,请与学院张老师联系。

5.交费报名:76-11日登录网址 “http://pay.ntu.edu.cn/”进行网上统一缴费。选择校内用户界面,校园卡账号是申请人身份证号,密码是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

※※特别提醒: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不要自行在网上缴费,否则后果自负

五、课程考核

1.申请人按照学院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课程考核由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院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六、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仅需通过国家组织一门英语水平考试(不需要医学综合考试),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可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 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授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

七、费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1.以学校每学年850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

2.学员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书籍代办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学习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因故提出终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终止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回。

报名咨询联系人:邓水平,电话:0513-8501290315851308148

报名确认联系人:张琼,电话:0513-850129191377372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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